Tuesday, December 30, 2008

痛的定義

跟友人吃午餐時,談到生孩子痛苦的程度他。他說:「若論痛苦程度,聽說生孩子屬於十級最痛,但若是問會否再生時,大部份媽媽都說會,為甚呢麼呢?若問一個斷了手的人痛的程度,可能沒有十級痛,但若問他會否願再斷另一隻手時,答案一定是否定。那麼是否其實生孩子不如坊間說得那麼痛呢?」

起初聽來好像很有道理,的確,我只有生孩子的經驗,沒有斷手的經歷,不能作比較,當時我也反駁兩者不同,因為對生命威脅的程度不一樣(當時未有想深入一層),然而友人反駁說生孩子也有生命的威脅。


但想深一點,兩者不能作'蘋果與蘋果'的比較,為甚麼?因為斷手是一種失去的經歷,你不會願意再失去餘下的。而生孩子,它是更複雜,你痛了之後是另一生命的開始,所以那種痛苦雖然很大,但在媽媽的心理上,它是有意義和價值,所以若希望生第二個小孩的媽媽也會說痛,但都覺得可以承受。
當然也有很多媽媽生完第一個孩子之後,有許多原因(痛也是其中最大的原因)決定不再要第二個小孩。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