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正沈醉在應選購哪個奶樽、哪個消毒器的時候,正在介紹產品給我的服務員給另一售貨員叫著:「快把那女人攔著!那個穿淺啡色外衣的女人,她剛偷了幾件東西。」招呼著我的服務員馬上給我道過歉,盡力希望追得上那穿淺啡色外衣的女人,可是那女子真的逃得很快,轉眼就不見了。
然後,大家便開始熱烈地討論這高賣事件,有些問偷的是甚麼東西,售貨員說是一些嬰兒用的護膚膏及少許嬰兒用品,有些就說那女子穿得蠻不錯,不像是小偷模樣(難道真的所有賊都有樣給你看嗎?)。
不知道為甚麼,可能是因為我第一次親身目擊高賣事件,這事久久纏繞著我的思想,我不禁在想:「那女子為甚麼作小偷?她是一時貪玩?一時貪心?或是有偷竊病?」更不應該的是,我竟在想她是否剛有孩子,因沒錢才走上這危險的行動?
可能其他人看到此,一定以為我是有病。這樣的事,正常人一定想那女子是貪心,若付不起的話就不應大想頭奢望擁有。對!這是硬道理,偷竊事實怎麼說也是不該,要付上責任。但我不禁想,香港人生活不是不錯嗎?政府、某些傳播媒體、商家們不是說香港人去年在各方面賺了不少嗎?不是歌舞昇平嗎?為甚麼還有些人要偷竊?
我承認懷孕之後,情緒比較易激動,也許「天真」了不少,我傾向相信那女子是沒錢,但她的寶寶實在需要那些用品。這樣,總比我聽到那些因豪賭而把一歲的女兒留在家多天不管的新聞,心裡來得舒服許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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